第(2/3)页 ,穿个浅色衣裳,就分不清哪里才是皮肤。她走的那天,正好是王爷的生辰,掖庭送的几件衣裳里便有一件白衣和一条白陵……” 到底只是个属下,也是外人,不好说的太过明白。可话外之音,江语棠却已经十分清楚。 她喜欢白色,是因为在孤儿院里生活拮据,无人照顾,孩子们的衣服都以深色为主,这样才不会显得脏兮兮。 所以她喜欢浅色,纯粹是出于一种没能得到的偏执心理。 可秦恪的不喜欢,却涉及到了一条生命。 “娘娘也别多想,五殿下最喜欢的也是白衣,王爷的朋友里也不乏许多翩翩公子,他也没太在意。” 绍和宽慰完她,才拿着钱袋去结账,江语棠也没拦他。 而离开铺子的秦恪却也没走多远,只是闲散地靠着廊柱,闭目养神。 等了一会儿,里头传来熟悉的脚步声,他才掀开眼皮看了一眼。 可这一眼,却叫他微微愣神。 一袭红衣分明不是鲜亮的颜色,却如雪中一点红梅,孤傲也热烈。 在这一抹红色的妆点下,那凝脂似的肌肤似也被映衬出了几分气色,显得更加鲜活。 “王爷?”江语棠伸手在他 眼前摇了摇,疑惑地唤了一声。 秦恪这才反应过来,别开了目光。 “走吧,去用午膳。” 他说着先走一步,明显是去往酒楼的方向。 江语棠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红衣,怎么都觉得和平常的自己很不一样。 她甚至还借了晚浓的口脂,只为添点颜色,可秦恪似乎并没有发觉。 心中疑问,她也就问了出来:“王爷觉得,妾身这一身如何?” 秦恪却连看都没看她,“比平时顺眼,本王的眼光显然不错。” 江语棠都给气笑了,懒得理他,径直越过他往前走。 却不知在她身后,那个视线追随了她多久。 寸土寸金的地方,各位商家都卷的很,酒楼的饭菜也都不错。四人酒足饭饱又逛了些首饰铺子,买了些果脯点心,也算是逛了个尽兴,便打算回去。 第(2/3)页